關于文昌16-2油田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
中海石油(中國)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關于申請審批〈文昌16-2油田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〉的請示》(中海油安〔2024〕122號)收悉。經研究,批復如下。
一、該項目擬在文昌16-2油田新建1座井口平臺(WC16-2WHPA平臺),先期鉆生產井15口,預留井9口;新鋪設WC16-2 WHPA平臺與WC9-7 DPP平臺間海底混輸管道、海底電纜各1條,長度均為約28.4公里。同時對依托的WC9-2/9-3 CEP平臺、WC9-7 DPP平臺和HYSY116 FPSO進行適應性改造。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,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。我部同意批準該環境影響報告書。
二、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,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、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,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。
?。ㄒ唬┪廴疚锏奶幚砗团欧艖蠂矣嘘P規定和標準。合成基鉆井液、含油量超過8%的水基鉆井液和鉆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。運營期產生的各類生產垃圾、生活垃圾(處理合格的食品廢棄物除外)應分類收集后運回陸地處理;含油生產水、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海。船舶產生的各類垃圾、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》(GB3552-2018)處理處置。
?。ǘ﹪栏駡绦凶鳂I規程和安全規程。加強隨鉆監測,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,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。
?。ㄈ┘訌姾5坠艿冷佋O作業管理。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,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懸空。加強海管巡檢,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,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。
?。ㄋ模┣袑嵚鋵嵰缬蛻贝胧?。修改完善文昌油田群溢油應急預案,將本項目納入其中,并報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(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)備案。發生溢油事故時,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預案,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,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,并視情況及時通報海南省漁業、海事部門和中國海警局直屬第四局。
?。ㄎ澹┣袑嵚鋵嵣鷳B環境保護措施。符合排放要求的鉆井液和鉆屑采用水下排放方式,并嚴格控制排放速率。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,海底電纜埋設施工應避開藍圓鯵和深水金線魚產卵盛期(4月至6月),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。
三、珠江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。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準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。
生態環境部
2024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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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自然資源部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業農村部,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,中國海警局,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,環境工程評估中心。
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7月4日印發